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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下载电子优惠券无效 建议消费者先核实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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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城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某餐饮有限公司。消费者在网上下载并打印了电子优惠券,券上注明65岁以上老人可享受25元优惠价格,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1日,但该餐饮店拒绝消费者使用此券。
    接到投诉后,西城分局展览路工商所立即与该餐饮公司核实。该餐饮公司出具证明:“除自有官方网站外没有以任何形式与其他网站进行过链接或优惠促销,其他网站转载的优惠信息均为无效信息,所有优惠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网上看到的促销信息后,最好先与商家核实后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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