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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家用电器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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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家用电器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中心”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共有8种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商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标志和说明:很多产品的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详细标注,有的产品甚至没有标志,这将严重影响用户的正确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2、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部分产品的电源软线没有标注横截面积,且经实测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这样电源线将在正常使用中过热,产生烫伤和着火的危险;

3、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当有灰尘、污渍等污染时,会产生短路着火的危险。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净化首都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

                                                                              2008年2月21日

 

附:家用电器不合格商品名单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一同刊登。



附件下载: 0221不合格小家电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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