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2日,延庆工商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一名消费者反映,他定做的塑钢门窗的玻璃薄厚不一,无法安装,与经营者协商未果。我所巡查干部立即约消费者和经营者来所解决。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经营者为消费者退货。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0元,使这起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